平恒機電關注:10省市自發自還地方債規模1092億 并非屬市政債發布時間:2014/5/23 瀏覽次數:2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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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全國人大批準,2014年地方財政收支差額為4000億元,由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彌補,并列入省級預算管理。 財政部國庫司有關負責人22日表示,在2014年4000億元地方債發行規模內,上海等10個地區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自發自還債券總規模為1092億元,其中上海126億元、浙江137億元、廣東148億元、深圳42億元、江蘇174億元、山東137億元、北京105億元、青島25億元、江西143億元、寧夏55億元。其余地區仍由財政部代發代還。 專家表示,此次試點雖然規模較小,但卻是第一次真正意義上地方自發自還政府債券,是地方發債的“正門”第一次開了個口。 針對近期輿論熱議“中國版市政債”面世的說法,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地方政府試點自發自還債券,仍然是屬于一般的地方政府債券,不是市政債。迄今為止所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從未有過市政債的表述。” 事實上,早在今年年初的預算報告中,財政部就對地方政府的一般政府債券和市政債做了界定。預算報告指出:“對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舉借的一般債務,由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融資,主要以公共財政收入和舉借新債償還;對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舉借的專項債務,主要由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市政債券等專項債券融資,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 專家指出,這意味著,此次試點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應當用于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主要以公共財政收入和舉借新債償還。 白景明說,2009年起,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并代辦還本付息。自2011年起,經國務院批準,上海、浙江、廣東、深圳試點在國務院批準的額度內自行發行債券,但仍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2013年,新增江蘇、山東為試點地區,其他地區仍由財政部代理發行、代辦還本付息。此次試點,在2013年6個省市的基礎上,新增4個省市,并規定地方政府自發自還。 財政部表示,幾年來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特別是2011年以來的自發代還試點工作,為推進地方債發行改革、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積累了寶貴經驗,但也同時存在一定問題,如發債主體和償債主體不完全一致,不利于強化地方政府的償債責任和風險控制意識,不利于建立規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等。為此,經國務院批準,2014年上海等10個地區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采用財政部代發代還和試點地區自發自還兩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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